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21 16:32)    点击:752

债务追讨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?

  1、诉讼时效应注意一般诉讼时效(两年)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
  2、具体操作方法:对于债务关系明确,事实清楚,证据充分,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,可先“礼”后“兵”;注意“诉讼时效中止”的运用;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,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,可采取相应的措施,使诉讼时效中断,转被动为主动;正确适用“诉讼期间的延长”;另辟蹊跷,实现权利请求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徐莹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婚姻家庭  损害赔偿  合同纠纷  公司法务  工程建筑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徐莹律师,徐莹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徐莹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331676680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徐莹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长春律师 | 长春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徐莹律师主页,您是第27176位访客